最高法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应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问题的函(1996.1.9)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应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问题的函 法经〔1996〕19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两院关于陕西省八一铜矿(下称八一铜矿)诉 … 阅读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应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问题的函 法经〔1996〕19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两院关于陕西省八一铜矿(下称八一铜矿)诉 … 阅读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不应恢复执行的函 经他[1995]2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广州市国营新合企业公司(以下简称“新合公司”)与深圳市蛇口区对外经济发展公司( … 阅读更多